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载体、新业态层出不穷,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内容领域滋生了新的侵权行为,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网络直播成侵权"重灾区"。鉴于司法保护具有滞后性、高成本等特点,行政保护应承担起网络版权保护的重任,积极预防网络侵权行为,构建和谐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