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有利于遏制恐怖活动犯罪,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但刑法作为国家权力之一,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在肯定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具有合理性的同时,警惕刑法的不当扩张而造成的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侵犯也应同步于恐怖活动犯罪的治理。对此,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的建构应奉行以自由保障为前提、以安全维护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合理界定抽象危险犯的成立范围,并严格其入罪和出罪,以期实现反恐与保障人权之间的有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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