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媒体时代,隐私是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利存在的,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项权利并没有受到中国公民的重视。随着人们自主意识的持续觉醒和社会教育的加强,公民对隐私保护的主观认知和法律意识都有了极大的提高。进入智媒体时代,数字化生存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普遍状态,而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和快速普及,给公民的隐私保护带来深刻影响:隐私从人们的交往话题变成交往介质,人格属性之外的财产属性在数字化社会不断彰显,整合型隐私的出现更令公民隐私保护面临新的严峻局面。智媒时代公民隐私内涵的快速演进需要隐私主体和社会组织及时进行有效应变,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公民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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