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世纪末期,华北花茶消费日渐兴起,远在新安江流域的徽州茶商吴炽甫为了收购和加工茶叶,在严州府淳安县设立了季节性经营的茶庄机构。茶商基于特定的农业周期与地理方位,选择雇佣歙县的昌溪吴氏族人充任伙计,这些宗族成员因而能够实现生活来源的多样化。淳庄则通过对族人的雇佣,减少了招募、管理及解散等环节的交易成本,降低了资金与货物的运输风险并有效缩短了每年的经营周期。淳庄的个案显示宗族成员参与同族茶商的产业经营,极大地增加了个人收入,与此同时茶商得以节省经营成本,从而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是一种双方互益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