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角度出发,利用1998-2012年省级面板数据建立回归模型,对"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效果进行实证评估,同时考察"以县为主"和"新机制"集权取向改革的影响。研究表明,分权取向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总体上有利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水平,但幅度有限,对这一结果的分地区稳健性检验显示,东中西部呈现出不同的影响效果。"以县为主"和"新机制"两项改革都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水平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分地区检验中也基本呈现出较为稳健的正效应。未来的改革思路是,东部地区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中西部地区在慎重扩大试点范围的同时,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等民生类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