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港、澳回归二十余年来,我国区际私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以民商事司法协助领域为最。具有标志性的成果是,回归伊始至近期所取得的一系列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这些安排现已覆盖诸多方面,包括送达、取证、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及仲裁,虽已"初具规模",但尚有可改进的空间。时至今日,我国区际私法的发展也仿佛遇到了"瓶颈"。展望未来,我国区际私法合作的模式应当是三边而非双边安排,在法律基础得到进一步延伸后,拓展区际私法合作的空间。除了区际司法协助,还应在协调管辖权、统一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甚至统一某些实体私法等方面去挖掘广阔的可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