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体育法》增设“体育仲裁章”,明确建立我国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制定《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体育仲裁规则》,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推进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规则制定充分体现了体育仲裁的独立性、专业性特点,既坚持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并以系统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规则+章程+工作办法”的规则体系,建成公平高效的仲裁运行机制。但在制定规则以及机构运行中,始终会面临着仲裁范围厘定、与其他体育纠纷解决机制衔接以及体育仲裁特别程序运行等问题。为此,需秉持“能动解纷”的思路,坚持独立、协同的理念,立足中国体育法治实践需求,解决体育仲裁中的具体问题,完善体育仲裁制度,推动实现我国体育纠纷解决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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