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网约车行业稳步发展的背景下,基于多个省市关涉网约车保险案件的梳理,本文重新审视了引起网约车保险理赔困难的原因,即在法律层面上对在网络平台预约乘坐他人车辆这一行业模式的基本问题仍存在一定的盲区;同时,在授权立法模式下,各地对出台法规对保险作为风险保障工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保责任的设定有一定的疏漏,保险监管的制度缺位等等。为了进一步促进分享经济发展,首先要明确地方政府在分享经济模式监管中应扮演的角色,加强立法供给,从而探寻网约车保险理赔的新思路,更从这一具体问题的解决延伸到分享经济规制理念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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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