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决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面临的风险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困境和挑战,成为深化"一带一路"产能合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中国在坚持义利关系辩证统一的价值内核基础上,提出了正确义利观,将功利和道义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提供了价值引领。为了把义利观这一理念落实到"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实践中,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本文提出三种互补的治理形式:便利型、监管型和分配型治理。在科学认识和把握义利关系的基础上实践正确义利观,在道义上为世界树立标准和典范,为国家聚拢巨大的软实力,对中国在新时期推进高质量"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