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社会学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考察,"枫桥经验"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协整效率与多元社会价值,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是,"枫桥经验"也存在供需矛盾、治理目标单一、治理结构失衡等问题,需要从治理目标、主导思想、治理主体、治理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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