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破产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对于执行款已划扣到执行专款账户尚未发还的债权人来说,其债权在破产程序中能否优先受偿是实务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前后给予了不同答复,关于溯及力却未明确。本文主要针对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企业破产,申请执行人能否就已划扣未发还款项主张取回展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