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医疗服务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属于私人产品范畴,但由于其外部效应未被内部化,因而政府需要介入医疗服务的供给。部分医疗服务由市场机制进行调控即可,政府介入医疗服务供给的前提是承认医疗服务供给多样化,允许并鼓励私立医院存在和发展。政府供给医疗服务有成立公立医院直接供给和通过医疗保险购买服务两种方式,前者公平性高,后者效率较高,各国在选择模式时需结合具体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