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改革进程中,强调宪法的权威是现代法治建设的重点要求。宪法要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就要求在宪法实施的过程中,保持宪法应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宪法和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宪法更要健全和保障自身的制度,宪法的实施需要体现宪法的高度时效性。宪法实施主体的立场决定了宪法是否具有充足的动力。权利的主体在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实现多元化的发展有利于国家公权力的有效执行。通过宪法实施主体的多元化实现权利主体之间的平衡发展,是促进依法治国快速发展的重要路径。本文以我国宪法实施主体多元化为研究核心,分析阐述了宪法实施主体一元化存在的弊端,提出了宪法实施主体进行多元化设计的思路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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