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指导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科学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饲料产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2009年6月18日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发布了《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对生猪配合饲料中铜、铁、锰和锌的最高限量作了强制性规定,并要求从发布之日起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为调查了解海南省生猪配合饲料执行《规范》中有关微量元素限量规定的情况,为饲料生产、经营和监管提供依据,分别于2009年7月及2012年7月对海南地区生产和流通环节抽取的猪配合饲料产品,进行了铜、铁、锰、锌和铅含量测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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