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2]5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