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1—2020年期间36 357个诉讼案件、1 639个证券违规处罚事件以及涉诉的2 341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执法效率和效果。研究发现,新《证券法》实施后,集体诉讼案件审理时间更短,被诉公司败诉概率更大,实际赔偿占起诉金额比例更大,诉讼公告日的市场反应更差。一旦涉入集体诉讼,公司更加倾向于在投资者调研中"隐瞒"信息,投资者获取的公司特质信息显著更少。进一步分析表明,尽管隐瞒行为通过影响投资者情绪产生了"遮掩效应",但涉诉公司并不能真的"瞒天过海",相对于违规但未被集体起诉的公司而言,违规且已被集体起诉的公司在新《证券法》颁布后短期业绩和长期价值比实施前更差。控制内生性和进行敏感性分析后,以上结论依然成立。文章为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和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提供了借鉴,也为实现证券秩序法治手段的更迭与创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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