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性不孕症诊治的原则

作者:张释文; 杨一华; 黄秋艳; 覃爱平*
来源:实用妇产科杂志, 2020, 36(05): 344-346.

摘要

<正>不明原因性不孕症(unexplained infertility,UI)约占不孕症的10%~30%[1],是指符合不孕症的诊断标准,并且通过临床常规的三大不孕症检查手段如输卵管通畅度检查、排卵功能评估、精液分析之后仍未能发现明显的不孕原因[2]。在临床上,基于这三大基本检查的局限性,针对不孕症的评估还包括了女性年龄、卵巢储备功能、窦卵泡数、子宫及内膜情况、遗传因素、免疫因素等。但这些并不是诊断UI的必要条件。不明原因性并不是指没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