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完善,牛津大学以章程为基础,建构起一套精致细微、行之有效、独具特色的教师学术权利保障体系。在现行牛津大学章程中,不仅有广泛具体的学术权利规范,延续学者治校、民主决策和学院制传统的治理架构,而且有充分体现参与性与公开性、平等性与中立性、合理性与时效性的程序保障,以及以投诉、申诉和上诉为主要渠道的救济机制,对我国大学章程完善教师学术权利保障具有重要的学习借鉴价值。我国大学章程应进一步凸显权利保障书的特质,加强教师学术权利保障的规章制度建设,优化治理结构,强化程序保障,健全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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