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典型的格调诗说话语,在明清之际遭到了较为普遍的冷落和排斥。究其缘由,一方面可视作晚明以来公安、竟陵诸人清算前后七子声势的余波,另一方面,明亡给士人群体造成极大的心灵震荡,使其普遍对以往文艺理论中,关乎性情、情志的表述给予了高度重视。普遍的关注,一方面体现在该时期诗歌创作的实绩,另一方面体现在该时期诗论“诗主性情”诸说的涌现。这样的理论生产和创作实践形成合力,对旧有格调诗说忽视诗人自我的倾向,产生了强烈冲击。格调诗说沉潜于此时,但并未消失,尊崇诗歌典范的识见并未从众人的心里根除,反而向着主体内部深化。诗歌格调的复现,也只是不再以艺术构思为主,而要求艺术构思从属于一种深沉、广大的愤时愤世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