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修订的新《森林法》,与原《森林法》相比,全方位体现了保护优先的理念。新《森林法》提升了保护的地位,将天然林保护、古树名木、公益林、自然保护地、有害生物、临时占用林地恢复等内容列入了保护,扩大了保护范围,增加了与管护相关的条款,强化了保护中森林资源权利人的利益保障,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各级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责任,规定了社会大众、森林资源所有者、经营者应履行的保护义务,为未来生态保护和建设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