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国家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力的统一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条件下,宪法、法律和法规等正式意义上的规范是国家治理最重要的制度形式。立法,就是为治国理政立制度、树规矩、定方圆。只有高品质的立法,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法律制度的牵引和保障作用,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实践的各项需求。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