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边境地区重视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双线并行,边境环境法治建设更需依托边境地区的自然地理因素、人文社会实践,寻找传统安全与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的连接点。首先,应基于边境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固有的政治属性,完善边境管理制度,保障边境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其次,应充分发挥边境管理制度的作用,实现从管理“硬边界”到围绕“硬边界”展开跨境环境保护的转向;再次,应借助邻国边境地区之间的协同效应和文化趋同,关注次国家、微区域层面跨境自然保护、自然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形成有效统筹边境地区陆海空自然要素的环境保护治理体系;未来,应立足于边境地区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探索国内与国际环境法治的新发展、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