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乐营、乐营使是唐代音乐史研究中的难题,相关研究争议很大。唐大中五年《张季戎墓志》记载张氏于会昌五年曾担任乐营使,这是一个关键的信息。根据墓志所载张季戎详细官历,通过其前后担任职官性质、转迁规律的分析,可以确认他所任乐营使是东都留守府武职系统下的一个“使职”。结合文献有关唐代乐营、乐营使的记载,我们认为:唐代乐营使是方镇中管理乐营的最高长官;其职官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一般都由方镇中武官或武将兼任;乐营使与客将、知客等负责方镇礼仪沟通的官员存在互动,具有“礼”“俗”两重功能。借助对张季戎这一典型个案的剖析,不仅补正了前人对于唐代乐营的通行说法,也为唐代地方音乐制度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 单位
    大连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