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也是贯穿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由此可见,识字与写字在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地位。识字教学的对象,是学生,尤其是低段的学生,那么,在开展识字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首先要能立足儿童立场,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思考“识什么字”“怎么识字”,真切地落实“双减”政策,增效课堂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