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证国家清洁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政策目标的实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必须转变财政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绿色财政监督体系。本文就如何构建基于清洁发展的绿色财政监督体系展开有针对性的探讨,提出建立由人民代表大会的宏观监督、财政部门的日常监督和审计部门的事后监督组成,并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法律监督为保障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绿色监督体系。

  •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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