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客观数据表明,总体上刑事裁判的公正性处于非常高的水平,却因公众关注的个案而受到不同程度的质疑,根本原因在于公正司法信息的传递出现异变,律师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在互联网时代,公众的关注具有明显的"暂时性群体"特点,个体非常容易受意见主导者的影响,并且呈现不断极端化的特点。律师作为天然的意见主导者,庭外慎言是基本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律师有意无意进行炒作,对刑事判决的公信力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可以从加强律协"管理"职能、完善律师职业伦理规制、完善律师惩戒机制三方面规制律师庭外不当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