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工信发[2020]139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精神,结合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