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教育机构非常重视研究生权利的维护。随着美国大学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尤其是《拜杜法案》颁布后,大学教师参与校企合作、从事商业研发受到政策鼓励。研究生导师除指导研究生外,还聘任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或兼职工作,师生之间建立起教育和非教育的双重关系。不同类型的师生关系都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美国大学通过制定专门的利益冲突政策,以规范导师的行为,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鉴于现实中的师生关系复杂,不可能制定细则对所有的利益冲突进行规制。师生关系遵循互惠等伦理原则,可以规避利益冲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