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向苏联学习,推行副博士学位制度,这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史上的一次有益探索。1955年中国科学院率先招收副博士研究生,为随后全国高校公开招收副博士研究生起了较好的示范作用。然而副博士学位制度试行未满两年,便因名称争议、学位确立、学位衔接等问题而废止。副博士学位制度的实施,为国家培养了一批科研人才,也为研究生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探析其中关于学位本质认识及时局冲突下的选择问题,有益于我们今后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探索自主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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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