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回放: 张某于2007年3月入职苏州某公司工作,在职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2月20日,张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继续在公司工作。此时,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了《退休返聘人员劳务协议》。2018年1月,张某离职。离职后,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