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东四盟市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在组织农民进行粮食生产提高其经营能力的同时,应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发挥领头羊作用。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金刚水稻生产合作社为例,在介绍合作社成立、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分析民族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方式、运行机制、经营模式,着重探讨了水稻生产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最后探析了民族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