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基于对非遗在传承与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权利运营的困境,初步分析了现代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保护范畴和客体上与非遗之间有待完善的空间,指出对于非遗集体权利和个体权利的保护是“又传又创”的基础。在现有知识产权的集体权利管理制度下,提出将博物馆展示作为非遗文化知识管理与建构的途径,通过博物馆的展示在内容上的“归档”意义与空间上的公共性、权威性为非遗赋能,让展示作为市场与非遗权利主体之间合作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