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是教育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也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现行法律制度虽然对乡村学生受教育权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依然存在专项立法欠缺、行政执法力度不足、司法救济途径不畅通、教育主体无序发展等问题,阻碍了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制约着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我国应当完善法律制度、加大行政保障力度、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强化教育主体职责,加大对乡村学生受教育权的保障力度,为现代化乡村教育秩序重塑与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