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瞳系角膜接触镜的一种,属第三类医疗器械。近年来,美瞳产品需求日益倍增,但众多消费者并没有建立“美瞳属于医疗器械”的认知。美瞳产品经营者从业资质不明、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显现,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厘清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公益诉讼所属领域后,以公益诉讼职能切入,转换调查思路,借助调查问卷等方式取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溯源治理,助力小微企业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