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河流生态流量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除各用水部门之间竞争加剧以及生态流量保障措施执行不彻底等已知原因外,堰高设计中未明确考虑生态流量,是导致生态流量无法满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本研究建议将生态流量的保障措施从供水阶段扩展到河道的设计阶段。为了更有效地满足城市河流的生态流量,本文构建了一个新的堰高确定框架。有别于传统框架中堰高设计重点关注防洪和蓄水要求,并以洪水入流作为设计依据,新的框架中增加了对生态流量以及河流流速维持的考虑,将城市河流中能为生态流量保障提供的实际流量作为入流。本研究以典型的城市渠化河流——合肥市十五里河为案例,对新框架的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旧框架会导致设计的堰高过高,无法有效满足生态流量保障的要求,而新框架可确定更为合理的堰高,从而改善了生态流量的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