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确权是数据活动有序进行的制度前提和构建数据基础制度进程中的底层支撑。但近年来随着数据产业的发展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需要,对传统的数据确权制度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传统数据确权方式在划定数据权利内容边界、对数据要素市场监管的支撑以及促进数据充分流通方面存在制度缺口。为此,基于数据产业发展的新特征和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新要求,建议未来要根据数据和信息的区别划定数据确权的权利内容边界;完善数据确权制度体系,为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提供必要工具;优化数据确权模式,便利数据要素交易;合理利用数据收益权来保障数据合理回报,促进数据互通共享。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