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士论文》和《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哲学是以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为显性特征、以黑格尔哲学为理论底色的。马克思吸收黑格尔哲学体现在本体论、辩证法和国家观三个方面。马克思指出,伊壁鸠鲁哲学只是阐发了自我意识哲学的一个环节即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以透视伊壁鸠鲁哲学为契机,马克思赋予了自我意识哲学新的内涵,改变了自我意识哲学的结构。以自我意识哲学为武器,马克思展开了宗教批判活动,并且批判了以宗教为基础的国家观、道德观、法律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