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促进慈善信托实践,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业企业和慈善组织四类主体嵌入于多元制度场域中,分别依循于国家逻辑、科层制逻辑、社会责任逻辑和公益逻辑四类制度逻辑参与其中,形成多重制度逻辑的交织关联,但在该过程中,央地和政社之间在制度设计和执行过程中产生明显的制度逻辑冲突,阻碍了慈善信托的创新发展。为了化解央地冲突和政社冲突,本文提出中央政府重新审视慈善信托监管顶层制度设计;地方政府构建慈善信托综合监管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信托制度优化三重方式,实现对多重制度逻辑内在冲突的有效调节,从而推动慈善信托实践创新,使其真正成为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和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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