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生态环境法律政策,基本形成了"国家-地方"两级生态环境法律政策格局,既包括国家层面的直接或间接关于京津冀地区的生态环境法律政策顶层设计,又包括京津冀地区针对本区域的生态环境法律政策及措施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生态环境法律政策主要内容在国家的顶层设计方面,《宪法》明确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根本要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