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构限额管理是贯穿历次机构改革的基本政策要求,其发展过程呈现出四个阶段的特点,即确定机构限额基数、规范机构限额分类、守住机构限额底线、释放机构限额活力。改革实践表明,机构限额管理是反“官僚自我膨胀”的利器,它从数量上约束各层级党政组织的规模,为各级政府构建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机构职能框架。当前,机构限额管理正朝着标准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更加注重地方因地制宜灵活设置机构,但仍面临着机构限额与职能配置的不协调、综合设置机构的界限不明晰等挑战。建议未来从统筹利用机构资源、厘清政府职能边界、整合部门分散职能、调整限额内部结构等方面优化机构限额管理,持续提高机构资源使用效益。

  • 单位
    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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