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基层治理体系的法治化与现代化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从“法的地方性知识”的理论角度审视,乡贤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现实且深刻地影响和形塑着中国乡村的秩序生活。在传统家国治理体系中,乡贤通过德治和礼治将国家权力辐射渗透至地方,但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偏离了其运行轨道。因此,必须对传统乡贤治村的角色功能及治理机制进行解析与省思,挖掘传承中华法传统中的优秀制度文化因子,研判其在当下乡村法治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制度路径与机制活力。时代环境赋予了乡贤新的角色定位,必须将德才兼备、民心咸服的乡村精英纳入到既有乡村党政体系及治理环节中,发挥其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带头模范作用。同时要以制度化、法治化、系统化的思维推进传统乡贤村治模式的时代性转化:坚持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统一,形成公正有效的乡贤择选机制,令其进入农村基层党政组织体系或其他经济组织以提升村庄治理的政治组织与建设发展效能;还应在村庄立法、司法解纷、政务推行、法治宣传、监督建议等层面建设系统完备制度,激励乡贤依法广泛参与村庄民主治理,铺垫乡贤治村的民主法治基石,实现传统乡贤文化的德治、自治要素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法治要素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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