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马法谚有云:无救济则无权利。劳动者,是与我们自身乃至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类人群的代名词,其权益保护理应受到重视。但是纵观我国法律制度设置、细数社会影响较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可知,其权益保护远不能止步于所谓"一调一裁二审",救济途径尚需打通公益诉讼中的"任督二脉",设立较为完备的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原有制度之积弊方能及时清理,权益之保护方能高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