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随着科学技术发展,“高科技”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扫个脸,“滴”的一声,门禁系统自动打开,再也不用费劲地掏钥匙或门禁卡了。这看似是方便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下统称住户)进出,提高了效率的新举措,住户应该拍手称赞才是。可是,就有人不买账,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删除人脸信息未果后,还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本期案例将从“天津人脸识别第一案”谈谈物业服务企业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中涉及哪些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到底能否要求住户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作为惟一进出方式?遭到住户反对后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