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托马斯·阿奎那对法律的划分及理论基础在《神学大全》的论法律一集中,阿奎那将法律分为永恒法、神法、自然法、人定法。永恒法即是"超凡智慧的理性,指引着所有的运动和行为。"在宇宙中总有一个至上理性规定着万物,其作为统治者将赐予宇宙万物之善,并引导人类的行为符合善的倾向。从人求知欲望的角度说,永恒法适用于所有人,上帝作为至善享有最高的理性,那么,所有人都在特定的程度上认识真理、分有上帝的真理,只是程度不一,也因为此,人的理性与本性都无法达到神的高度,所以在行为上可能会出现恶的倾向,永恒法规定着整个宇宙性质,其范围过大就会导致法律上的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