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创新土地承包权退出政策提供了条件: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为更多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提供了可能;而城乡融合过程中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创新土地承包权退出补偿创造了条件。同时,城乡融合发展也对创新土地承包权退出政策提出了要求:对于处在城镇化不同阶段的农民,退出政策应该精准回应他们的需求;城乡融合发展意味着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土地承包权退出不能只有一次性不可逆一种方式。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创新土地承包权退出政策可以从退出形式、补偿方式和退出条件三个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