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文艺观指在思想道德、伦理教化统摄之下,文学艺术同出一道,各循其自身规律和社会需求独立发展,而又能彼此相融相生,在审美阐释上同归一源的文艺思想。其始发轫于西周礼乐文化,实践于《诗经》诗歌乐舞四位一体和"诗教",是三千年古典文学艺术的奠基与精神导师。大文艺观运用于书法艺术的阐释和理论推进,初见于唐,而真正使文学与书法融为一体,始于苏东坡,其文论与书论融合如一,可谓振聋发聩。后经黄庭坚的推衍运用,又有《宣和书谱》的具体落实,遂成为其后之千年书论的主题之一,由此进入书法大统影响至今。后世所谓"书卷气",即自东坡之观念发展并广泛运用,至今余音尚在。文章最后做出辨证,提出"灵性"说,认为读书和诗文有助于灵性的激发与壮大,但不能取而代之,也无法直接在书法上发挥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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