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作为中国诗歌发展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诗体标准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解决。人们应以相融相包、共荣共生的思维方式对待新诗的自由化和格律化,依据现代汉语的十三辙音韵规则,搭建“简约的诗体标准”,引导其走上一条既适度定型,又宽松灵活的健康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