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8月,湖北省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清廉湖北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各级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当好清廉建设“施工队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协调督办职责,推动清廉湖北建设落实落地、成势见效。成立协调小组,建立联席协商、任务督办、示范联系点、信息报送、评价考核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典型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