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废除包身工与“劳资两利”在解放前,资本家的工厂里存在着特有的学徒制度。学徒工要在工厂里经过很长的无薪时间,向师傅学习技术,在车间内打杂,直到工厂认定转正,方可拿到微薄的薪水。有资料显示,当时很多工厂收学徒工的目的之一,就是利用学徒工承担各项杂务,有的工厂将这种劳动关系称为“养成工”。相当一部分工人则属于“包工制”,又分为包身和包工。包工主要应用于采矿行业,有的矿甚至完全采用包工,即一些帮会头目或封建把头作为包工头,招募工人支付工资,工人则受把头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