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后,行政司法部门为了减少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案件延期审理。只有变革处理劳动争议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受到疫情影响,更利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诉讼的对接。第一,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变革为行政裁决,作为引入复议程序的前提;第二,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引入复议机制,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复议前置",对应"一裁终局"案件"一审终审"制引入"两级仲裁"制。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机制的创新,有利于提高行政司法机关的效能,符合深化行政司法机制改革精神,能够使案件审理工作在疫情等特殊时期照常进行。